炸了!特斯拉概念大牛股95%利润靠虚增,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等统统被罚

来源:财通社2022-12-28 12:13阅读:10363

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昔日的特斯拉概念大牛股模塑科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公司存在严重虚增利润行为,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财务经理均将被处罚。

12月27日晚间,模塑科技披露称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距公司此前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刚好一周。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江苏证监局调查完毕,并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 2020 年度利润总额 3197.01万元,占 2020 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 万元)的 95.24%,导致模塑科技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模塑科技主要通过4种方式虚增利润:

一是将 2019 年度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 2020 年度确认,导致 2020 年度利润总额虚增 2220.00 万元。

二是确认北汽模塑 2020 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 2020 年度利润总额虚增 679.30 万元。

三是通过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虚假采购折扣以虚减成本,虚增 2020 年度利润总额 100.00 万元。

四是2021 年度发放 2020 年一次性奖金,并将相关费用确认在 2021 年度,导致 2020 年度利润总额虚增 197.71 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谈话笔录、公司情况说明、财务凭证、有关合同材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模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给予警告,并处以八十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钱建芬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朱晓华、财务经理刘华给予警告,并各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模塑科技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

公开资料显示,模塑科技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杠等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曾作为特斯拉概念在2020年初被爆炒,短短一月股价涨超3倍

据模塑科技2020年年报,公司当年度实现营收61.24亿元,同比增长11.5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5.87万元,同比下降78.16%。由此看来,虚增利润成为模塑科技2020年度账面净利润为正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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